有句順口溜:「種田的不怕飛蝗,買賣的不怕蝕光,就怕打官司上公堂。」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5月1日《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兩項重量級勞動法規施行後,大陸各種新型勞資糾紛數量激增,罷工事件亦頻頻發生!
據統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案件中,企業敗訴率高達80%,即使最終勝訴,企業在訴訟過程中也需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為此承擔很多不必要的成本,小資創業者不可不慎!
過去曾有一個轟動一時的勞動糾紛,發生在2011年9月,5名曾在深圳古馳(GUCCI)旗艦店工作的離職員工,在網路上發了一封《集體辭職的古馳員工致古馳最高管理層的一封公開信》。在信中,他們表達了對深圳古馳旗艦店的控訴:「古馳也許是一襲華美的袍子,但是卻長滿了蝨子。」
該信指出,「公司許多規定嚴格限制員工的生理需求,例如,上班期間,喝水必須向上級申請,上洗手間也須得到許可,時間更被嚴格限制在5分鐘內,孕婦站10幾個小時,吃8次蘋果會被解雇。」後來經當地勞動單位介入調查,才使這件「虐工門」事件圓滿落幕。
還有一起糾紛,發生在2014年4月間,運動鞋製造商東莞裕元廠區的寶成集團,為了壓低成本,規避繳交養老保險與住房公積金,更將正式員工以臨時工註記,後來工人知悉騙局,發動全面抗爭,衍生成資方必須全面讓步方可收場的地步。
勞動爭議的類別十分複雜,從用人單位違反勞動者就業權、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保護及福利等傳統爭議內容,更延伸到勞動者無視合同,違約跳槽、競業禁止等問題,形形色色的勞動爭議,涉及了勞動活動的方方面面,以下簡單說明之:
1.工資型勞動糾紛
此類型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就勞動報酬,及涉及一般職工工資的降、漲、拖欠、扣發,及加班加點應補發工資問題而產生的糾紛。例如,2010年5月,廣東省佛山市的日商本田汽車工廠職工抗議工資過低,全面罷工致使4個組裝廠停工,最後用人單位同意加薪後,罷工才落幕。
2.侵權型勞動糾紛
此類型涉及到財產權益及人身權益的侵犯。主要為勞動者缺乏法律觀念及勞動紀律,勞動者侵吞公司財產或洩露企業商業秘密等。例如,2012年2月,上海某家酒店透過監控錄影發現員工溜進廚房偷吃兩個蘋果,並根據《員工手冊》中的有關條款,在徵得工會同意後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了他們的勞動合同。
3.用工型勞動糾紛
此類型係企業錄用職工方面所發生的糾紛。例如,2010年6月,美律電子深圳廠員工抗議工時過長、工資太低,10%生產線員工因此罷工暫停出貨,經勞資雙方協商後,用人單位同意加薪而復工。
4.社保型勞動糾紛
此類型係因勞動保護、勞動強度、勞動安全、勞動環境的惡劣與不重視,少繳或不繳五險(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住房公積金)而引起的糾紛。例如,前面提及的寶成集團萬人罷工事件,人資單位後續即同意「一次到位」,根據員工個人意願補繳養老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並每人每月加發人民幣230元生活津貼。
從以上實際案例,小資創業者可借鏡的是,若想要預防勞動糾紛,平時就要做好溝通,一旦發生勞動爭議,要儘速處理。此外,更應與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打好關係,對勞動法規要熟諳於心;訂定的勞動規章要合法,並隨時注意保留職工違紀的相關證據,才能有效維護自身權益。(本文作者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經管人才培訓計畫顧問、《大陸台商人力資源管理》作者)
原文: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109000359-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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