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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8日 星期日


 台灣文創產業聯盟榮譽理事長李永萍表示,在吸引台灣文創業者的方式上,大陸應讓台商以「策展」的方式先短期進駐辦展。(記者宋秉忠攝)
 台灣文創產業聯盟榮譽理事長李永萍表示,在吸引台灣文創業者的方式上,大陸應讓台商以「策展」的方式先短期進駐辦展。(記者宋秉忠攝)

雖然大陸地方政府常說要「借重台灣的文創產業」,但直到今天,並沒有一個台灣文創項目真正在大陸落地,原因就是大陸地方政府老是以「招商」、「招租」的模式爭取台商,一開始,就要台商先簽5到10年不等的租地契約。但對以小型企業為主的台灣文創業者來說,最好還是以「策展」的方式,先試試當地市場的水溫,一步一步走。
近幾年來,台灣文創產業聯盟榮譽理事長李永萍每年均要訪問大陸30多次,每年也平均要接待近百個來自大陸的文創考察團,但截至目前,她沒有向台灣文創業者推薦過任何一個大陸城市的文創項目,原因就是大陸地方政府以過去一貫的「招商」、「招租」方式爭取台灣文創業者。
與李永萍一同出席「佛山禪城與台灣現代服務業合作交流會」的禪城區委常委樂紹才非常理解李永萍的顧慮。他表示,台灣文創業者的規模都不大,單獨引入,他們是沒有執行項目的實力,因此佛山市政府出錢出力,組織當地有實力的企業到台灣主動尋找合作夥伴。
樂紹才強調,佛山是一個有歷史文化底蘊的城市,對於台灣的創意人才來說,到了當地,不會是一切從零開始。他坦承,杭州發展文創產業成功給佛山很大的啟發,佛山也想調整產業結構,在近3年裡,佛山為了「練內功」,改善基礎建設,總計投資1500億元人民幣,大舉改善城市的空間,營造適合創意人才定居的城市環境。
只可惜,在大陸內部尋找,因為起步晚,也不容易找到高質量的合作夥伴,相形之下,台灣發展文創產業超過十年,總結過許多成功及失敗經驗,對於發展文創產業起步較晚的佛山來說,借鏡台灣經驗,可以少走許多彎路,與台灣交流的目的並不是要遊說台商到佛山投資,而是要借重台灣的文創經驗。
原文: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118000755-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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