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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8日 星期日

日前請辭的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在臨去前推動「創新創業園區」及「創業拔萃計畫」,前者是規劃在花博園區內打造一個給年輕人創業的台灣「小矽谷」,後者則是透過國發基金挹注國內外創投基金,並以讓利方式促成創投投資風險較大的早期事業,以提升國內創新創業的風潮。國發會推動的這兩項措施,目前市場反應與評價很正面,對於國內低迷已久的創投產業,也帶來一股新的刺激力量。

仔細觀察台灣在科技業的創新成就,創投確實扮演催化角色,不過,這股創業風潮卻在2000年後中斷了,原因當然很多,包括網路泡沫衝擊、企業大舉進軍中國,以及集團強者恆強的效應,但最根本的原因是,過去獎勵創新創業的制度一一取消了。
對創業家來說,過去許多制度設計都相當有利於創業,像員工取得的分紅配股,即使後來股價大漲賣掉,仍以面額10元課稅,這是給參與創業者的最大誘因。此外,早期政府提供創投業20%的投資抵減,可直接從綜所稅中扣抵二成的投資股款,這種以減稅鼓勵投資新創企業的設計,條件確實非常優惠,因此很有效地吸引到資金,為創投業及科技業帶來十數年的好光景。
如今科技業已站穩腳步,國家財政狀況又不佳,過去這些優惠設計幾乎已全部取消,此外還有另一個影響創投業的超級殺手,就是過去十幾年台灣房地產飆漲,許多創投在募集資金時,最常被金主挑戰的問題是,「我的錢投到房地產可以年賺三成至五成,若投資你的創投基金,有這個報酬率嗎?」大部分創投業者遇到這個問題,當然是難以招架、無言以對。
因此,當過去的獎勵措施取消,再加上房地產投機暴利,對於要冒大風險的創業家與創投基金來說,當然只會日益萎縮,而這段時間,正是全世界網路業風起雲湧、日新月異的時候,難怪許多台灣創業家都要感嘆找不到資金了。
近來毛揆積極檢討改善創業環境,並提出修改公司法、移民法等措施,這個方向固然正確,但修法曠日費時,緩不濟急,倒是過去行政部門為了防弊而推出各種行政命令,對創新創業有許多限制,應該儘速調整去除,可能才是毛內閣最優先的工作。
例如,過去股票發行面額為一股10元,但公司法中原本就有彈性條款,只是大家都因循過去作法,如今在朝野努力下解除限制,新創企業成立時得以讓最初冒風險的創業家與天使投資人以低於面額的方式認股,拉高未來公司成功後的投資報酬率,就能正面鼓勵資金投入初期高風險的企業,對創新創業有絕對正面的效果。
除了修改行政命令外,建立一個長期而穩定的資金來源,恐怕是更重要的工作。例如美國排除許多困難,將5%的退休基金或保險基金引進創投業,並且占了全美創投基金達到四成比率,讓資金源源不絕注入,成為美國創投業興盛的關鍵因素。
全美也有300億美元的創投基金,是由175個天使投資人所出資,美國為何有這麼多專業的天使投資人,原因當然很多,除了這些天使都各擁專業之外,美國創新企業多,讓賭對新創公司的報酬率可能高達數千、數萬倍,投資100個案子只要一個成功,仍然很划算,因此,利之所驅,制度改變行為,才是天使蜂擁而上的關鍵。過去台灣有很多有錢人,卻很少成為天使投資人,這恐怕也是值得借鏡之處。
不過,話說回來,許多政策的推動,全看行政團隊是否願意拿出魄力,正如近期毛揆意識到開放資料(open data)的重要性,金管會很快就決定配合開放聯合徵信等資料,供銀行使用,這也顯示很多事情都是「事在人為」,而非「不能為也」。毛揆已經宣示立場,各部門應更積極任事,儘速整合不同部會意見,剷除創新創業的各種限制,讓台灣真正脫胎換骨。
原文:http://money.udn.com/storypage.php?sub_id=5628&art_id=69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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