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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0日 星期五

最近一年來,中央與地方政府積極鼓吹青年創新創業,提出各種措施,包括排除法規障礙、成立創新創業園區、設置創業天使基金等等,整個台灣的創業風潮正方興未艾。再隨著馬雲、雷軍等大陸企業家來台設立投資基金,年輕人更將創業視為理想,認為有志者亦若是。

對於以創業來落實創新創意,進而帶動現有產業發展,我樂觀其成。而身為一個創投業者,我也想針對趨勢提出一些看法,希望能夠破解一些迷思。
首先,包括中央與地方,都在普設創新創業園區,希望藉由群聚效應將創業者集合在一起。除了國發會已選定台北市花博園區舊址,其他部會及各縣市政府也紛紛要發展在地的「新創基地」。在我看來,這些園區多半是由政府的角度出發,是政績的產物,是否真能達到群聚業者、與國際鏈接的目的,還有很大的存疑空間。
一個創新創業園區主要是要吸引兩種人, 一是創業者(Entrepreneur) 、二是創投業者(VC)。他們所要求的園區,要具備完善的基礎設施以及便捷的金融環境,除了在基本的交通、運輸、人才、資訊上要能充分供給外,甚至如教育、住宿、娛樂等生活機能也要一應俱全。
就以美國為例,創業園區多半集中在加州矽谷及東岸波士頓的128,就是因為那裏的機能及配套完善,故而能發揮群聚效應。因此並不是空有一個硬體就能讓創業者及創投業者駐足。如果沒有縝密的規劃以及清楚的認知,到處林立的「新創園區」最後只會成為空有其名的「蚊子園區」,徒然浪費公帑而已。
第二,創業一定要有國際觀,台灣目前有很多網路創業的個案,但限於本土市場的規模,僅能算是一些「科技業的小確幸」,就算有再多的小確幸,經濟效益不大,無法造就有影響力的產業。
正如科技大老施振榮所說「台灣不缺資金,缺的是具國際化潛力的創新創業計畫,才能創造百倍價值」。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也鼓勵年輕人要走出台灣,也是同樣的道理。
另外一個推動創新創業最大的迷思在於,不是只要「有錢」就好。資金只能說是創業的基礎,但真正的問題往往是在拿到錢之後才會開始。在創業的過程中,一個強而有力的「引導者」(advisor),才是協助成功最大的關鍵。
好的「引導者」不但可以幫助創業者省去走冤枉路的消耗,還可在商品創新、商業模式及營運管理上提供建議,有經驗的創投或是法人投資者(Institute Investors, Corporate Funds) 通常就可以扮演這樣一個角色。
在美國,很多創業者都希望在募資的過程中能得到有名創投的青睞,讓他們成為關鍵投資者(anchor investor)。一旦創業計畫得到他們認可,除了代表產品在可行性方面有一定的水準,日後這些創投會在資金、策略、市場、人脈、技術上做主導,大大增加創業成功的機會。因此對於創業者而言,只出資金而無法給予公司協助支援,不能幫助公司成長的是一種「笨錢」;創業者應該積極去尋找能提供很多附加價值(value add)的「聰明錢」(smart money),這樣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
總而言之,政府最主要的功能是營造一個完善的投資環境,讓創投業者及創業者能在其中自由發揮。也就是藉重「創投」的力量,將「創新」「創意」商品化,落實於「創業」,這也就是過去我一直在主張的,讓「四創合流」帶動產業創新,振興經濟發展,提升台灣競爭力。
(作者是台灣玉山科技協會理事長)

原文:
http://udn.com/news/story/7238/777080-%E5%90%8D%E5%AE%B6%E8%A7%80%E9%BB%9E%EF%BC%8F%E5%9B%9B%E5%89%B5%E5%90%88%E6%B5%81-%E5%B8%B6%E5%8B%95%E7%94%A2%E6%A5%AD%E5%89%B5%E6%96%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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